预防性侵害,从娃娃抓起--检察机关 法治宣传进幼儿园
2024-11-28 16:55:26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8702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苏娟)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法治教育,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,11月27日下午,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走进大通湖区第二实验幼儿园,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宣讲。
检察干警陈晓玲以“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”为主题,以简单明了的语言告诉孩子们如何保护好自己、如何区分哪些行为属于性侵犯。
“坏人一定是长得很凶的人吗?”
“坏人一定是陌生人吗?”
陈晓玲用提问的方式引导孩子们积极思考,再通过身边小案例告诫孩子们,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警惕,遇到不舒服的恶意触碰要大声说不,并且要及时告知家长、老师或者警察叔叔。在一问一答轻松的活动氛围中,孩子们了解了如何预防性侵害的小常识,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!
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共同的责任,今后,大通湖区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,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,提高活动的趣味性、针对性,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合作与交流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责编:杨绍银
一审:杨绍银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